鱼我所欲也原文
1、所以上天要把重任降临在这个人,一定先要使他心意苦恼,使他筋骨劳累,使他忍饥挨饿,使他受尽贫困之苦,使他所做的事情颠倒错乱,用来使他的内心收到震撼,使他性情坚韧起来,增加他所不具备的能力原来没有的才能。(鱼我所欲也原文)。
2、是为了住所的华丽、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?从前(有人)为了(道义)(宁愿)死也不愿接受(别人的施舍),如今(有人)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;
3、红水东流 化湛情深——大化高级中学莅湛回访交流记略
4、别了,“不列颠尼亚”•周树春、胥晓婷、杨国强、徐兴堂(鱼我所欲也原文)。
5、鱼是我所想要的,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,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。生命是我所想要的,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,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。生命是我所想要的,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,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。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,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,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?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,哪一桩不可以干呢?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由此可见,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(那就是“义”);他们所厌恶的,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(那就是“不义”)。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,人人都有,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。
6、明确:生活中面对的抉择有很多,但任何时候,我们的抉择都应直面自己内心的善良,要知晓大义,不可仅因一时喜恶做出荒诞的选择。
7、整本书之思辨读写——2019年中学语文批判性思维教学现场会
8、宣扬“仁政”,最早提出“民贵君轻”的思想。韩愈《原道》将孟子列为先秦儒家继承孔子“道统”的人物,元朝追封孟子为“亚圣公·树宸”,尊称为“亚圣”,《孟子》一书,属于录体散文集,是孟子的言论汇编,由孟子的弟子共同编写完成,倡导“以仁为本”。
9、诗意•中国”——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暨湛江朗诵艺术沙龙公益活动100期大型诗文朗诵会后记
10、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,哪一桩不可以干呢?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
11、鱼是我想要的,熊掌也是我想要的,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,那么我只有放弃鱼而选择熊掌了。
12、第三段也是举例论证,接受那些优厚的俸禄也要讲“礼仪”,从文中看,这里的讲“礼义”是指为了什么而接受俸禄。文章用了一个反问句否定了三种不“义”:“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”。接着用排比,把“向”和“今”进行对比,斥责了那些“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”的人。指出这种做法不停止、制止,那就是失去了本心。此段和第二段从结构上看是并列的,是互为对照的,无论关乎自己生存的东西,还是用来享受和求得名利的东西,都要取之有“义“。
13、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(bì)也。
14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一以贯之·习近平
15、却不肯采用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,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由此可见,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(那就是“义”)。
16、通过某种方法就能保全生命却不采用;通过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却不采用。
17、(3)“与”通“欤”,语气助词,相当于“吗”。例句:“所识贫乏者得我与”。
18、②[苟得]苟且取得。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。
19、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 弗得则死。 呼尔而与之, 行道之人弗受; 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 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;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
20、此文出自先秦·孟子《孟子·告子上》《鱼我所欲也》扩展资料写作背景:
21、使/人之所恶(wù)/莫甚于/死/者,则/凡可以/辟(bì)患者/何不为(wéi)/也?由是则/生/而有不用/也;由是则/可以辟(bì)患/而有/不为(wéi)也/。是故/所欲/有甚于/生/者,所恶(wù)/有甚于/死/者。非/独贤/者/有/是心/也,人/皆有之/,贤者/能/勿丧/耳。 一箪(dān)食/,一豆羹(gēng)/,得之/则/生,弗(fú)得/则/死。
22、孟子(约公元前372年—约公元前289年),名轲,字子舆(待考,一说字子车或子居)。汉族,东周邹国(今山东省邹城市)人,东周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、教育家、政治家、文学家。
23、非独贤者/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/能勿丧耳。
24、①论证过程:先从正面举贫者不食嗟来之食的实例,证明保有本心才能做到舍生取义。其次从反面举贪求“万钟”的例子,论证丧失本心会见利忘义。最后通过反问,强调人应当保有本心。
25、第三层(“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”),作者得出结论,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,“义”字本就是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,无处不有,但是当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时,大多数人不是不想做,而是做不到。
26、论点提出以后,文章是怎样围绕论点逐层论述的?
27、接着,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: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,那么,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,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?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,那么,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,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?这里隐含的意思是,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,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,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,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,最终,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。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,因此,“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……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?”这两句话,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。
28、(9)苟得:苟且取得,这里是“苟且偷生”的意思。
29、文章开端没有直接进入议题,而是先从生活中人们可能遇到的事情写起,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?
30、一碗饭,一碗汤,吃了就能活下去,不得到它就会饿死。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,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;用脚踢给别人吃,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。
31、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,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。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。
32、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,作者以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为例告诉我们,这看似微不足道的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,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,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。“呼尔”“蹴尔”而与之,则“行道之人”与“乞人”都不屑受之,这就是“羞恶之心”,就是对“义”的坚持。以食“嗟来之食”为“羞”,这就是“义”的“观念”。可见“义”是切实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的。
33、 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.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.
34、如今(有人)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。这种(行为)难道不可以停止吗?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。